我市在建高層建筑工地將迎來一輪全面的消防安全整治。近日,市建設局印發(fā)《全市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》,對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作出具體整治要求。本次整治將持續(xù)至2022年9月30日。
所謂“在建高層建筑”,是指10層以上住宅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、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。根據(jù)行動方案,本次整治將重點排查8項內(nèi)容: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、建筑消防設施、安全疏散、滅火救援場地、管道井、電氣燃氣管理、工地微型消防站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。根據(jù)具體整治要求,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應當建立微型消防站,并建立工地消防工作制度,定崗、定人、定責,具備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;電氣燃氣管理方面,施工現(xiàn)場電氣線路亂接,現(xiàn)場用火、用電、用氣不規(guī)范,以及動用明火作業(yè)時未落實現(xiàn)場監(jiān)護和安全措施的將予以整治;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,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、重點崗位人、特殊工種人員的,以及未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保、施工現(xiàn)場消防安全檢查,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等都將重點排查整改。
目前整治工作處于全面排查階段,各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正在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,相關責任部門建立問題隱患清單,下一步將轉入重點整治階段,形成責任整改清單,重點整治一批久拖未改的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風險隱患。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該項行動有助于摸清全市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基本情況,及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,提升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水平。
摘自 《廈門日報》 2020.08.05 記者 黃語晴 實習生 袁芳怡
我要評論